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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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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法院調整相關防疫措施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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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於本月16日宣布,快篩陽性之輕症或無症狀民眾免通報免隔離措施將自3月20日(個案採檢日)起實施。本院配合指揮中心及司法院相關防疫指引,自3月20日起調整防疫措施如下:

一、特殊情境仍建議戴口罩:室內空間得自主決定戴口罩。但有發燒或呼吸道症狀、年長者或免疫低下者進入室內空間時,建議佩戴口罩;另為維護個人與他人安全,入內後如遇有人潮聚集且無法保持適當距離或通風不良之場合,或與年長者或免疫低下者密切接觸時,亦建議佩戴口罩。

二、開庭措施:個案若符合遠距視訊之法令及軟硬體設備條件,且能維護當事人及關係人合法權益,可酌採遠距視訊方式進行。

三、洽公民眾注意事項

(一)為減少感染風險,訴訟輔導服務及陳情業務宜以電話、郵寄、電子郵寄及線上諮詢方式辦理;其他服務宜以郵寄、線上或多元繳費等避免接觸方式辦理。

(二)自3月20日起輕症免隔離新制上路後,請篩檢陽性之輕症或無症狀民眾配合「自主健康管理指引」,於自主健康管理期間外出時請全程佩戴口罩,保護自身及他人安全,邁向疫後新生活。

四、本院將視疫情發展,依據指揮中心及司法院最新規定適時滾動式檢討相關防疫作為,努力防疫,避免疫情擴散。

  • 發布日期:112-03-17
  • 更新日期:113-03-11
  • 發布單位: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文書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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