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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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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13年度司執字第027634號陳萬眾即陳奎均之詢價函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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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5月8日
發文字號:桃院增木113年度司執字第27634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陳萬眾即陳奎均之詢價函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3款。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3年度司執字第27634號債權人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等與債務人陳萬眾即陳奎均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5   月  8   日
 
民事執行處木股書記官康馨予
 
函 稿 代 碼:1.3.1 公示送達公告(中文版)(強30-1準用民訴149Ⅰ及150)
股       別:木股
擬       判:擬辦    決行
 

  • 發布日期:113-05-08
  • 更新日期:113-05-08
  • 發布單位: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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