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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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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12年度桃簡字第002068號許仲楠之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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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桃園簡易庭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5月7日
發文字號:桃院增民睿112桃簡字第2068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被告許仲楠之判決正本1 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 條第3 項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2年度桃簡字第2068號原告陳瑞成與被告李哲夫等四十九人間代位分割遺產事件。
  二、應送達之判決正本1件,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庭領取(庭址設330060桃園市桃園區正光路888號)。
  三、裁判節本如附件。
書記官  陳家蓁
附件: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簡易判決
112年度桃簡字第2068號
原   告 陳瑞成
訴訟代理人 余席文律師
被   告 李哲夫  住桃園市
  李家達   住桃園市大園區
李宇民  住桃園市桃園區
  李日振   住桃園市大園區
李日勝  住同上
李月真  住桃園市觀音區
許兆琦  住台東縣
許良邦(原名:許智暉)
        住桃園市龍潭區
許茵如  住桃園市蘆竹區
許仲楠  籍設桃園市大園區
  李麗雪  住桃園市桃園區
李芮毓(原名:李麗萍)
        住桃園市桃園區
黃李梅  住桃園市大園區
李肯運  住桃園市中壢區
李素月  住桃園市桃園區
李素美  住新北市
林李含笑 住宜蘭縣
張李葉  住台北市
曾明仁  住台北市
曾美淑  住台北市
李素月  住桃園市大園區
李素玲  住桃園市大園區
李亦庭  住桃園市大園區
張淑貞  住新北市
李孟衛  住新北市
李孟鴻  住同上
李孟娟  住新北市
李品龍  住新北市
李倉銘  住高雄市
兼上 一 人
法定代理人 孫慧玲  住同上
被   告 李宜純  住新北市
李宜靜  住高雄市
李姿儀  住新北市
林麗芬  住新北市
李麗玲  住臺北市
李俊紘(歿)
李雪娥  住桃園市桃園區
李金宗  住桃園市大園區
王榮華  住桃園市中壢區
林素娟  住桃園市八德區
王紹宇  住同上
王思昀  住同上
王秋蓮  住桃園市中壢區
王彩霞  住桃園市蘆竹區
王淑華  住宜蘭縣
李明輝  住桃園市中壢區
李清水  住桃園市楊梅區
李清波  住桃園市大園區
李嘉明  住桃園市大園區
            王阿教(歿)
            李阿德(歿)
            王李金英(歿)
 上列當事人間代位分割遺產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原告之訴駁回。
訴訟費用由原告負擔。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7  日
                  桃園簡易庭  法  官  汪智陽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並表明上
訴理由,如於本判決宣示後送達前提起上訴者,應於判決送達後
20日內補提上訴理由書(須附繕本)。
如委任律師提起上訴者,應一併繳納上訴審裁判費。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8  日
                              書記官  陳家蓁
 

  • 發布日期:113-05-07
  • 更新日期:113-05-07
  • 發布單位: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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