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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家事公示送達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13年度司養聲字第000060號陳冠慈之開庭通知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國外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5月6日
發文字號:桃院增家悟113年度司養聲字第60號
附件:
主旨:公示送達關係人陳冠慈之訊問期日通知書各1份。
依據:家事事件法第97條準用非訟事件法第31條、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3項、第151條及第152條。
公告事項:
一、依據本院受理113年度司養聲字第60號認可收養事件辦
理。
二、應送達之訊問期日通知書,現由本院書記官保管,關係人陳冠慈得於庭期前隨時到庭領取。
三、本件定於中華民國113年7月23日上午10時整,在本院第53法庭(法院地址:330060 桃園市桃園區正光路888號)開訊問庭,關係人應按時到場。
書記官 悟股書記官
- 發布日期:113-05-06
- 更新日期:113-05-06
- 發布單位:臺灣桃園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