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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13年度司執字第017674號許冠煊之查封登記函、詢價通知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4月25日
發文字號:桃院增曜113年度司執字第17674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許冠煊之查封登記函、詢價通知1各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3款。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3年度司執字第17674號債權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與債務人許冠煊間給付票款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4 月 25 日
民事執行處曜股書記官吳仁心
- 發布日期:113-04-25
- 更新日期:113-04-25
- 發布單位:臺灣桃園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