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

國內刑事公示送達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13年度審易字第000258號周丹棻之開庭通知

字型大小: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主旨:茲將應送達周丹棻113年5月28日下午4時50分審理程序傳票1件公示送達,並張貼於本院牌示處及司法院網站。
依據:刑事訴訟法第59條第1款、第60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受理113年度審易字第258號周丹棻侵占案件,應受送達人周丹棻住居所及所在地不明,旨揭傳票無從送達,業經裁定公示送達在案。
      二、本件公示送達自公告之日起經30日發生效力。
      三、本件定113年5月28日下午4時50分於本院第1法庭行審
          理程序,請被傳喚人準時到庭。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4   月  18  日
書記官   羅鎰祥

檔案下載

  • 發布日期:113-04-18
  • 更新日期:113-04-18
  • 發布單位: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