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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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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家事公示送達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12年度家繼簡字第000005號黃慧珍、周德亮、周平卿、周德洋、周德宇、周永卿、周德曜、周廷鞏、周廷潮、周碩彬、周美智、周愷智、周德政、黃素真、周煥昇、黃揚哲、周季儒、周德敏、周欣穎、周智怡、周怡秀、周淑英、陳周淑媛、周德松、榮萍、周美惠、周文惠、周昭吾、周奎君、周昭宏、周允誠、周賢惠、周德安、周德成、周德至、周富美、周賢美之開庭通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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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國內、外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3月29日
發文字號:桃院增家智112年度家繼簡字第5號
附件: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黃慧珍、周德亮、周平卿、周德洋、周德宇、周永卿、周德曜、周廷鞏、周廷潮、周碩彬、周美智、周愷智、周德政、黃素真、周煥昇、黃揚哲、周季儒、周德敏、周欣穎、周智怡、周怡秀、周淑英、陳周淑媛、周德松、榮萍、周美惠、周文惠、周昭吾、周奎君、周昭宏、周允誠、周賢惠、周德安、周德成、周德至、周富美、周賢美之起訴狀繕本、補正狀繕本、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各1份。
 
依據:家事事件法第51條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3款、第3項、第151條及第152條。
 
公告事項:
  一、依據本院受理112年度家繼簡字第5號分割遺產事件辦理。
  二、應送達之起訴狀繕本、補正狀繕本、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現由本院書記官保管,被告得於庭期前隨時到庭領取。
  三、本件定於中華民國113年7月25日上午11時20分,在本院第52法庭(法院地址:330060 桃園市桃園區正光路888號)開言詞辯論庭,被告應按時到場。
 
 
 
書記官  智股書記官
 
 

  • 發布日期:113-03-29
  • 更新日期:113-03-29
  • 發布單位: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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