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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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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報導有確診者曾至本院開庭,本院回應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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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書記官於110年8月2日接獲桃園市政府衛生局(下稱桃園市衛生局)電話通知,有1位當事人曾於同年7月29日下午至本院參與開庭程序,現已確診。

本院依照疫情指揮中心及司法院相關規定,明定每一法庭審判活動區及旁聽區可容納之適當人數,以控管法庭人數;在座席安排上,法庭審判活動區設置隔板,旁聽區採間隔座、梅花座。於接獲桃園市衛生局電話通知後,隨即通知桃園地檢署(當次庭期無律師參與),並請當日參與開庭程序之同仁居家辦公,且於當日下班後即進行全院消毒。

該名確診者當日並未進入本院其他公共空間區域,因此當日在本院洽公之民眾,尚無高風險接觸之疑慮;又本院全力配合桃園市衛生局進行相關之處置作為,另洽購快篩試劑供同仁使用,並請同仁進行「自我健康監測」,以保障同仁及到院洽公民眾之身體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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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00803回應有確診者曾至桃園地院開庭新聞稿110-9doc
  • 1100803回應有確診者曾至桃園地院開庭新聞稿110-9odt
  • 發布日期:110-08-03
  • 更新日期:110-08-03
  • 發布單位: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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